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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应审查事项

2012-12-1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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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

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2)应当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应合理提示买受人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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