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签定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支付定金后,由于双方无法就户口迁移、房屋交付、过户、税费、贷款、租赁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卖房人应当返还定金。定金合同、居间协议、意向协议等不等同与房屋买卖合同。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