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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房租后失踪800人成受害者 房屋中介老板被捕

2019-09-01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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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图片来源:半岛晨报骗收房租后失踪,涉案金额200余万赵某发家史赵某,黑龙江人,2004年从东北财经大学毕业后,从业于大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几年的房屋代理业务工作,让赵某掌握了一些房地产经纪工作的知识和挣钱的经验。于是,在2006年初,他在大连安家后,自立门

图片来源:半岛晨报 骗收房租后失踪,涉案金额200余万

  赵某发家史

  赵某,黑龙江人,2004年从东北财经大学毕业后,从业于大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几年的房屋代理业务工作,让赵某掌握了一些房地产经纪工作的知识和挣钱的经验。于是,在2006年初,他在大连安家后,自立门户,用几万元资金,在大连注册了众金公司。

  经过运作,赵某在2009年初开始,让大正地产公司、鑫克华地产公司、一品世家地产公司合并到众金公司经营,还分别在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设立了七个分店。

  众金房屋中介公司突然关门,近800名受害者纷纷向有关部门举报。昨天,记者从沙河口区经侦大队了解到,“众金风波”的始作俑者赵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经大连市检察院批准已于10月30日被执行逮捕。

  众金中介突然消失

  2010年5月4日,市民朱先生到位于沙河口区君安大厦609室的众金房屋中介公司 (以下简称众金公司)办公室索取房屋租金时,发现该公司已是人去楼空。之后连续三四天里,还有多名房主分别到众金公司下属的七个分店追索租金,也都有与朱先生一样的遭遇,并且联系不上总公司的工作人员。

  5月7日下午,有9名市民到沙河口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举报,称众金房屋中介公司在与房主签订地产委托合同后,仅付少量租金,便将房源出租给房客,后携带房客交付的租金和押金逃匿。 5月8日之后的10多天里,每天都有10多人来举报众金公司。沙河口公安分局共接待举报者近800人,涉及案件金额人民币达200余万元。

  审理中,侦查员们发现众金公司在严重亏损近两年的情况下,仍然以支付少量租金,与市内四区的380多名房主签下《众金地产委托合同》,并将骗取的房屋转租给390多名房客,收取全额租金后,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窟窿和各项开支,在无法继续维持残局时,采取金蝉脱壳的伎俩,致使790余名房主、房客受骗。

 金蝉脱壳,骗子逃跑

  这时,众金公司的法人代表赵某已经出现在侦查员的视线当中。据了解,虽然众金公司规模不小,但公司内部经营不善,从2009年初开始,众金公司只能靠拆东墙补西墙过日子,亏损的窟窿越来越大。急于用款的赵某甚至采取高价承租、低价出租的手段来维持残局,造成众金公司继续向恶性循环方向发展,直至事发。

  在难以维持公司残局的情况下,赵某设计出转嫁公司危机的“发展”计划。 4月下旬,经过“友好协商”,赵某将众金公司转让给大连FD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FD公司”),赵某也变成仅占50%股份的股东。然而,FD公司的丁某接手三天后就发现众金公司的混乱局面,决定抛弃这只扎手的刺猬。就这样,众金公司成了无人牵线的风筝,员工们联系不上赵某,也联系不上丁某。这时的众金公司,员工自由出入,账目杂乱无章,电脑、会计资料丢失,给后来审计、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此时的赵某,自认为甩掉了手中的“麻烦事”,携妻儿跑到老家隐居去了。

  骗子老板终落法网

  沙河口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侦查员们认真地审查了举报人提供的大量证据材料,得出经济犯罪数额后,于2010年9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捕归案。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尽管有财产、经费、场所和机构,但是,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犯罪的,属于单位犯罪,对单位要判处罚金,同时其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到案后的赵某,如实交代了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挥霍资金、谋取私利的不法行为,悔恨自己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表示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时,劝告同行不要重蹈他的覆辙。

  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之中。[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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