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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2020-02-13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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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产税只要持有,就需每年征收。而征收房产税,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一旦开始征收房产税,那么有利于弥补地方政府的长期财政不足,那么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1、从价计征

  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从租计征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二、房产税费纳税的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三、房产税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人均面积作为征税的衡量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超过了平均居住面积,就得缴纳房产税。人均房屋使用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可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另外,要规定相应的减免制度。

  2、房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所征收的房产税应该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的改善、社区设施的改进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等。这样有利于房产税的征收,防止逃避税收的现象,同时,也能通过税收来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

  3、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明显具有投机性色彩,故而可以提高房产税的税率。这样,能有效避免房产投机。

  4、将该税种划归为地方税种。一方面比较符合历史习惯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激发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进行房价控制,有利于房价的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哪些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税的征收方式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就是从价计征。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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