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了购房意向,到管理中心向贷款经办人员如实介绍您所购房屋情况、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希望申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担保。
领取借款申请表,由经办人员给您初步建议,告诉您需要准备的材料。
二、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请经办人员审核。文字材料主要指:
1、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填写好并由单位盖章的借款申请表;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4、若有保证担保的出具担保方同意担保的担保函;
5、经办人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根据您提供的文字材料,管理中心进行初审,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初审完毕,由管理中心签发《调查通知单》,第一步工作完毕。
第二步是您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以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您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需要盖章的合同(如保证合同、收押合同)到有关部门加盖公章,采用财产抵押担保或购买购房综合险的须办理有关保险手续。银行对贷款调查后将有关材料送管理中心,并告知您等待通知。第二步工作完毕。
第三步是管理中心根据银行的调查意见对所有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银行将通知您到银行办理放贷手续,贷款将直接拨付到售房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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