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最新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

2019-11-21 09:3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夫妻离婚的生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是两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尤其是其中对于房产的分割更是备受社会关注,法律在这方面对此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所以我们在遇到的时候按照法定程序来就行了。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最新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最新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最新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由于房产在其中是属于比较特殊的财产,在分割的时候也都是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如果不能的话就只能出售然后在进行分割。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最新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17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