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的父母亲感情不合,但一直没有离婚,从十年前我父亲的收入就不再交到家里,他自己花光,家里的大小开支(包括我们三口的生活费用,为家里购买各种东西,我的学费,我出嫁的嫁妆等等)都是由我母亲做生意所得负担,我母亲也不同意,但每次和他商量换来的都是吵骂,为了避免挨打,她只好默默忍受,近两年我母亲用做生意的积蓄购买了两套房产,写的是她的名字,请问,如果我父亲现在提出离婚要求分割房产,我母亲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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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种情况下,鉴于房子是你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按照法律规定是应当均分的。
知道你问这个问题的意思是,如何保住两套房产而不均分或者说分给你父亲。我建议让你母亲先把房产进行转让,全部将房屋所有人写成你们子女的名义,这样的话,你们的财产,你父亲是无权分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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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如果双方没有另外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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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双方没有另外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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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父母对财产没有特别的约定,房产原则上应该平分的,即使你母亲过户到你们的名下,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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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按共同财产分割,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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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