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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花了房子没买到? 律师点评四大交易陷阱

2019-08-3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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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地产市场成交火爆、房价不断上扬的同时,房地产类消费投诉数量也大幅回升。中新网房产频道特在一年一度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邀请资深律师陈海阳点评四类房产交易陷阱案例,希望帮助大家在置业中避免类似纠纷发生,减少损失。陷阱一一房二卖2008年8月,李某

    房地产市场成交火爆、房价不断上扬的同时,房地产类消费投诉数量也大幅回升。中新网房地产,在开发区购买了一套数百平方米的门市房,总价值近100万元。然而过了不到3年,他被有关部门告知搬家,因为土地要被政府征用,他新买的房子将被拆掉。原来他买的房子不是什么商品房,而是临时建设用房。他急忙去找开发商,谁知开发商早已人去楼空。

      律师点评:所谓“临建房”是在取得临时土地使用权后在上面建设的房屋。按《规划法》中的规定,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为2年,到期必须重新申报。政府可无条件征用该土地,在征用时上面的建筑必须无条件被拆除。很多不法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临时使用权后在上面建筑房屋,然后以商品房的名义出售,使不少消费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此类开发商通常都是在房屋销售之后就会消失,等消费者反应过来后讨债无门。因此,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的土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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