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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2018-10-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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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着作权法是法律对于着作权作者的一种保护,国家也是为了保护原创作品不受他人抄袭,保护作者心血的一种表现,但着作权法也有一定的约束力,不是所有的作品或者作者都受其保护,那么不受着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不受着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根据《着作权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对象有: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着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其中“依法”,是指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200 第八章广播影视作品着作权法律的规定;其中的“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含有法律禁止的内容而被政府主管机关明令禁止的作品。此处“禁止”必须作严格理解,作品因内容不当而被传播媒介拒绝采用,不属此列,电影、电视剧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也不是被“禁止”,都应受着作权法保护。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着作权法保护。其目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广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用,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由于缺乏独创性,并且需要迅速在全世界传播,也不适用着作权法保护。但如果在新闻内容中融进了作者的思想观点或者形象描写,如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报告文学等则适用着作权法保护。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

  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着作权法》保护。

  二、着作权的保护期限

  着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不受着作权保护的对象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着作权人如果想要更好地维护着作权,那么在创造完成作品、进行与作品有关的活动(例如发表、展览等)时,需要更多地依靠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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