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

2019-09-06 15: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知识产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职务作品就是作者因为他人的任务而完成的工作,这个他人是指法人亦或是非法人组织,但是其作品的著作权还是归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

  1、单位作品

  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3、特殊职务作品

  这是指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

  二、职务作品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

  1、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一般情形下,著作权虽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该作品。且该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若经过单位同意,作者和单位可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所获报酬。这里的两年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2、特殊情形,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2)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

  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财产性权利在上述保护期内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三、职务作品和法人作品有什么不同

  1、创作者的身份。法人作品的创作者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成员,而职务作品的作者一般就是该单位的职员。

  2、反映的是谁的意志。法人作品 反映的是法人或者组织的意志,而职务作品反映的是作者个人的意志。

  3、署名主体是谁。法人作品一般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进行作品署名,而职务作品一律是由个人进行署名,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例外情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得在职务作品上署名。

  4、由谁承担责任。法人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当然也由其享受相应权利,个人不得基于作品本身享有任何权利。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个人享有,但除法律特殊规定的范围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限期优先使用。

  根据法律规定,职务作品有三种分类,分别是单位作品、一般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每一种职务作品的归属规定都不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616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