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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推人下车致一死一伤,乘务员系故意杀人被判无期

2015-10-2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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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认为,王某某身为客车车主兼售票员,在与乘客发生争执后,不能正确处理,明知在客车行驶过程中将人推下会造成死伤的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去年初,26岁的山东省阳信县商店镇万集村村民张某某做了新娘,婆家在山东省沾化县,丈夫在部队服役。新婚仅半年的小俩口商定:7月21日,张某某到部队探望丈夫。7月20日上午,张某某乘鲁MXXXXX客车准备回阳信的娘家,向娘家人道个别,不料想,灾祸陡生。

  按车站公告,张某某乘坐的客车应当在上午10时30分发车,但到了发车时间,客车还不像要走的样子。张某某很生气,和客车车主兼售票员王某某吵了起来。10分钟后,客车开出了车站,两人的争吵非但没有停下来,而且还动手撕打起来。张某某赶紧用手机向娘家人求援。车到张某某的目的地,她的父亲、母亲上了车,和王某某发生了冲突。王某某气急败坏,把张某某一家三口从以20多公里时速行驶的客车上推了下去。张某某被摔死,她的父母分别被摔成重伤和轻微伤。

  乘务员系故意杀人被判无期

  法院认为,王某某身为客车车主兼售票员,在与乘客发生争执后,不能正确处理,明知在客车行驶过程中将人推下会造成死伤的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此判处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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