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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处罚的方法是什么

2019-05-07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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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国刑法中,根据犯罪的形态不同可以划分为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等等状态。犯罪预备具有特殊性,因为他只是为犯罪做了相应的准备活动。那么犯罪预备处罚的方法是什么?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找法网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这样一个问题。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犯罪预备处罚的方法是什么

  二、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几种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的行为:

  (1)准备用以杀伤被害人或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的,如购买匕首、寻找棍棒、绳索等;

  (2)准备用以排除犯罪障碍的器械物品的,如准备斧头砸门,准备锯错撬锁等;

  (3)准备用以到达或逃离现场的交通工具的;

  (4)准备用以接近犯罪对象的工具的,如准备翻墙用的梯子。

  下列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创造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

  (1)事先踩点,调查犯罪现场,调查被害人行踪等;

  (2)到达现场等候被害人的到来;

  (3)勾结、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现实生活中,犯罪预备行为并不限于上述几种。

  三、犯罪预备处罚的方法是什么

  犯罪预备是在一系列的故意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发生的。为了使犯罪获得成功,达到犯罪目的,逃避惩罚,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以下三点:

  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

  2、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以从轻处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也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决定。

  3、应注意犯罪预备与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关系。犯罪预备的成立以犯罪行为足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情况的,应依法不认为是犯罪。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犯罪预备处罚的方法是什么等等问题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对于犯罪预备处罚的方法是什么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能够最大程度上惩罚犯罪以及保护犯罪嫌疑人。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该问题的解答,如果你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找法网。我们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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