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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

2020-08-0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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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找法网小编旁听过民事诉讼的庭审,对庭审过程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社会中的任何一员都有可能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在这样的大前提下,知道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对庭审过程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会回答:前者是调查事实的,后者是陈述法律的。

  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误解。有些法官开庭中打断当事人的发言,说“这是法律问题,等到辩论中再说”,这打断了正常的陈述。

  事实和法律是密切联系、相互依存的,不存在没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不涉及案件事实的法律。它们就像一张白纸的正面和反面,可以区分却无法分离。法庭调查中,当事人所说的法律问题往往是与证据证明的事实密切相关的。

  再说,从理论上讲法官应该熟谙法律,不存在让当事人告诉法官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所以也没有必要设计一个专门陈述法律问题的阶段。

  那么,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区别在哪里呢?答案是:法官的角色不同。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辩论则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 

  二、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

  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一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二由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

  三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陈述(或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理由。

  2、当事人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被上诉人要求当庭审理或在15天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被告(被上诉人)是否同意当庭审理

  3、当事人举证程序和要求:

  先由原告(上诉人)对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交证据,由被告(被上诉人)进行质证。

  由被告(被上诉人)提交反驳原告(上诉人)诉讼(上诉)请求的证据,原告(上诉人)质证。

  由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举证,由XXX 质证。

  当事人举证完毕后,如发现一方或双方对自己的某些主张没有举证,审判长应告知其法庭提交相关证据。

  若当事人对某些主张不能当庭举证,确有理由的,审判长应宣布在庭审后*日内向法庭提交,并在下次开庭时进行质证。逾期不提交,视为不能举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证人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应由当事人在庭审前或者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证人确在困难不能出庭的,由提供证人的当事人向法庭宣读证人的书面证言,对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5、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出庭作证。

  6、宣读或出示合议庭调查收集的证据。

  7、合议庭成员向当事人发问。

  8、审判长宣布休庭,由合议庭对庭审质证的证据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

  9、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

  综上所述,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庭调查这一环节中,法院需要进行证据的采集首先需要提供充分的相关法律证据,包括个人陈述,人证或者物证,必须保证证据的真实性,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供真实合法的有效证据,可以为法庭辩论做好准备。

  三、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找法网小编洋洋洒洒整理了这么多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知识,而这还只是民事诉讼的。刑事诉讼庭审过程与其有重合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现在通过这篇文章,只要大家清楚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区别是什么即可。如果文字大家还是觉得不够立体的话,可以在网络上观看庭审现场,更直观的感受法庭调查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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