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给我一定经济补偿金,我想把之前克扣工资要回来,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四十条之规定,劳动合同只能以协商方式或者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解除,现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未以合法方式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若提起诉讼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于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可以一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是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不会因此降低。
但提请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须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