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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2018出生证明办理期限阅读:0


  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出生证明提交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二)当事人的出生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当事人父母情况的证明文件;(三)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四)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出生证明办理程序: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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