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赔偿的问题各说一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该怎么办?2.如经法院裁决,判我家应承担房屋修缮的费用,可否从已支付的1500元医药费里抵扣,因为按理我们不该承担医药费的。3.你所说的证据确凿,可以通过
1.如果双方争执不下,法院可能会委托鉴定机构和评估机构,通过鉴定和评估来最终确定赔偿标准。届时,可能评估费和鉴定费要超过实际应当赔偿的数额;
2.承担房屋修缮的费用,不能从已支付医药费抵扣。
3.录音电话可以作为证据。
4.受到骚扰并被逼迫写下欠条的事实,情节轻微的尚不涉及到侵犯人身自由的刑事犯罪。如果事实成立,可以索赔,索赔的标准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律师无法简单回答。
5.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来承担,但原告在起诉时要先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