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临终前留下口头遗嘱,当时只有父亲和哥哥们和一个姨在场这样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你父亲、哥哥作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只有一个姨作为见证人,没有达到两个见证人以上的要求,这个口头遗嘱还是有较大瑕疵的,是否有效还要根据其它情况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