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青岛市的格式合同,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现在收取我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关于计算方法,因前一段时间在外地工作,工资较高,公司并未按照实际收入缴纳各种保险,仅按照2100进行缴纳, 是否
1、虽然是青岛市的格式合同,但是假若合同中的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必然构成霸王条款,况且违约金的约定是针对双方的,而不是针对劳动者一方
2、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般一年确定一次。没有按照实际收入缴纳保险,可以作为一条很好的理由,不过作为借口难度很很大,法律仅仅规定未能缴纳保险才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但是并没有规定少缴的理由。
3、假若形成纠纷,你可以找我,电话:135893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