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分有限公司不经过股东会,由董事会决定成立子公司合法吗?
不合法。公司成立子公司是公司的分立行为,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无权决定。
法条依据: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满意请按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