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子今年刚上六年级,下课就和同学吵架了。 同学拿出刀割伤了他,胳膊割伤了,出血过多住院了。 这所学校及其老师负有多少责任,学生家长不赔偿吗?

其它
2020-03-08 19:0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学校打架侵权责任的认定:教育机构责任属于特殊侵权类型。教育机构侵权的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从主体和对象上分析,哪些机构是教育机构,哪些人是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监护责任的对象;其次,从条件上分析,哪些时间和地点教育机构对监护对象有监护责任;再次,从过错责任上分析,教育机构在何种过错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最后,从免责和减轻事由上分析,教育机构在何种情况可以免责、何种情况可以减轻责任。
  • 未成年人在上课时发生打架斗殴造成伤害的打架双方、校方,三方都有相应责任。
    斗殴:相争为斗,相击为殴.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拳脚、器械等武力以求制胜的行为。准确地讲: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实施暴力击打以达到制服对方的行为,其目的是否合法、正当等因素均不受中国大陆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打架斗殴涉嫌人身的暴力犯罪引起的赔偿(附带民事赔偿)均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范围,有关赔偿项目和标准均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1)打架斗殴后如何承担责任,首先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
    (2)轻伤以下的,不构成犯罪可以协商解决,但是行为人依法要承担治安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3)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5)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除承担刑事责任,受害人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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