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总是赌钱,把家中的钱输掉了,外面还欠了许多欠债,确实活得好累了,我想要和他离异,他的债我想还吗?

离婚
2020-02-29 13:5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赌博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的行为,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只要能够证明债务的性质是赌债。妻子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否则债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
  • 由于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债务,因此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不需要考虑赌债的因素,应该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作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
    对于双方共有的房屋,如果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的,谁出的价格高有谁获得所有权;一方主张所有权的,经依法评估后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向对方进行相应的补偿;都不主张所有权的,依法拍卖后分割拍得价款。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可能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一般说来,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