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付了手机夹克,我算了4000多个贷款,还有一万多人,他们的利息太高了,不算违法,我现在还不动,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2-19 15: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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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贷款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
合同法》第211条:“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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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对共同还贷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怎么计算。
目前比较倾向的做法是: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另一方补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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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仅有转账凭证,被告抗辩此转账是原告偿还自己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需提供证据,被告提供证据后,原告仍需提供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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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