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成年聚众斗殴要判刑吗?最重的处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19-11-25 07:2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造成重任的按故意伤害罪量刑处罚。
    在故意伤害罪中,造成重任的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缓刑只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所以此案不能适用缓刑。
  • 刑事案件中,因为涉嫌聚众斗殴,被依法进行拘留的,则可以通过进行取保候审来一定程度上恢复人身自由。进行取保候审后,应当依法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违反,否则会被依法撤销取保候审。
    如果认为不需要进行开庭审判的,通常取保候审后,不会在追究刑事责任。
  • 聚众斗殴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刑事责任的确定

      
    (一)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应对其组织、策划、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责任;对于积极参加者,应按照其参与实施的犯罪进行处罚。

      
    (二)聚众斗殴中,对于积极参加者作用差别明显,能够分清积极参加者的主、次作用的,应当对积极参加者确定主、从犯及应当承担相应的罪责。

      
    (三)对于首要分子在组织、指挥聚众斗殴犯罪过程中虽然要求其他积极参加者不能造成他人伤亡,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致人重伤、死亡后果产生的,对首要分子仍应转化定罪。

      
    (四)聚众斗殴中,其他积极参加者致人重伤、死亡,首要分子在组织、指挥犯罪过程中重伤、杀人故意不明显,但有概括故意的,其也要对其他积极参加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后果承担责任,对首要分子应当转化定罪。

      
    (五)聚众斗殴中,参加者不是首要分子纠集,而系参加者自愿、主动参与斗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首要分子明知又未阻止的,首要分子应当对此积极参加者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罪责。

      
    (六)聚众斗殴中,部分积极参加者致人重伤、死亡,其他积极参加者对被害人有共同加害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相互配合、支持的行为,对共同加害的其他积极参加者也一并转化定罪,但应根据各共同加害人致人重伤、死亡后果作用及原因力大小等情节,区别适用刑罚。
  • 未成年斗殴未满十四周岁不处罚,未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年满十六周岁,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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