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不把贷款还给法院,而且电话关机,我无法联系你,我该怎么办?

2019-11-22 11:4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先与欠款人进行协商,欠款人一般是自己的各种亲朋好友,不到最后不好直接使用诉讼手段,劝欠款人还钱,告知再不还钱就要采用强制手段,拒不还款就只能用诉讼了。
    诉讼要写好起诉状和相关的材料到法院进行立案,整理好相关的证据,包括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汇款记录、手机短信、相关的邮件以及本人和对方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

  •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5、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①、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②、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③、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④、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 法院判决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包括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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