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医生,有一因外伤引起植物人的病人突然死亡,来医院已经死亡,家属骂着让抢救,最终还是死亡了。患者家属跟医院领导是熟人,医院领导写死亡证明说是脑死亡,植物人脑损伤引起的,家属逼要我签字。他准备高发肇事车辆人,请问我签字法律上会采纳吗?我是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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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病人在医院死亡的。如果病人因为
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然后具体的一句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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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院方的治疗失误,导致患者成为植物人的,属于医疗事故,院方需要承担
侵权责任。 我国植物状态诊断认定标准。
该标准共七项:
⑴.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指令;
⑵保持自主呼吸及血压;
⑶有睡眠觉醒周期;
⑷不能理解或表达语言;
⑸能自动睁眼或在刺激下睁眼;
⑹可有无目的性的眼球跟踪运动;
⑺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以上症征持续存在1月以上者,即为持续植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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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