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父亲去世后,母亲跟继父组成新的家庭,当时,我未成年,继父有三个已经成年的孩子,这样的情况,我还能算是独生子女吗?再婚前我的母亲未为我申请独生子女证,现在能申请吗?还有就是,我的老公也是独生子女,我们这种情况,能享受双独生子女生二胎的政策吗?

2019-08-06 12:0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再婚夫妻是否是“再婚二胎”,必须得由计生部门认定。
    符合再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后,报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
    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你可先与当地计生部门联系。
  • 独生子女证的奖励优待

    1.自领取《独生子女证》起,直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可以领取由夫妻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5—20元不等。

    2.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可以在利益分配时增加1人份的收益,比如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土地补偿费等。

    3.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在划分宅基地、帮助解决生产就业问题时,给予照顾。

    4.在实际条件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对有《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子女在上学、就医方面给予补助。
    比如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可以减免学杂费。

    5.有《独生子女证》家庭的父母在退休后,自规定领取退休金之月起,可以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增发退休金,由原单位发放。

    6.根据各地政府、单位及居(村)委会的实际规定享受其它奖励优待。
  • 目前中国大陆全面实施的是“两孩政策”而非“二胎政策”。国家规定的是“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二胎和二孩的区别就在于: “二胎”,生育的可能会是两个孩子,也可能会是三个及以上,比如生出双胞胎三胞胎的;而“两孩”只能是两个孩子。

  •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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