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哥在2012年时跟别人发生争斗原因是那个人在路上拦截拉铁矿渣的大车,后来跟我哥发生争斗,双方都有伤,对方做了轻微伤,我哥没做,但现在胳膊上还有疤痕,对方开车撞我哥,我哥把他车玻璃砸了,经派出所处理赔偿对方8000块钱。第二件事是在2015年时有3个邻村的人告我哥,于是一天晚上吃过晚饭,我哥去找他们谈一谈,我哥不知道他们住哪,就让当地电工领着去的,结果没谈成,到第二天中午人家报警说我哥昨天晚上打人家了,并且做了轻微伤,为这事我哥被拘留了7天。第三件事是2017年跟我们一个村的发生了口角在抢东西时不小心打人家脸上,到没有造成伤情,当地派出所罚款 500元我哥交了。现在这些人又合伙去告我哥,公安局给我哥定了个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当地电工被定了非法私闯民宅刑事拘留,我想问问我哥会被判刑吗?会怎么定罪?

刑事辩护
2019-07-18 13:5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斗殴,双方都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派出所根据双方的过错及违法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派出所只拘留一方是否合理,需要根据事实情况而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一把来说如果造成他人轻微商的,不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仍然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能够通过协商确定赔偿有关事宜的,则和解即可。如果不能够通过和解解决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
  • 这个要看犯罪情节是否严重,犯罪情节的轻重会影响到量刑的情节。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由此可见,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的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轻微伤能够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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