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蒲律师你好!我对象被别人打伤,法医鉴定鉴定为: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侧额窦骨折,右侧鼻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鉴定报告结果己经出来10天了,还没有抓人,我要去法院起诉吗?鉴定报告有效期是多长时间,到目前医疗费己的花了3万多了,能赔偿几万,对方能判几年?前期法医鉴定没有鉴定出来,眶壁骨折(双眼内侧壁),刚做完手术,现在我要重新申请鉴定,能有用吗?谢谢!

2019-07-15 11:0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被人伤害,可直接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伤残的有效鉴定时间:一般发生事故主要是原发性损伤的,可在伤后1-3个月进行伤残评定。主要包括组织、器官、肢体、颅骨、颌骨、肋骨残损等。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影响容貌的,听力、视力障碍以及脊柱骨折的,一般应在伤后3-6个月进行。
    在发生交通事故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在伤后6-9个月进行鉴定为最佳。而在对于事故造成颅脑损伤导致智力、精神问题的,如语言功能障碍、性功能障碍等,进行伤残评定的时间最好在伤后6-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