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额头一大块青紫,头部多处起包,脖子多处抓痕,嘴唇脸上手部也有,脖子酸痛。和别人打架,她没什么事,请问这样造成故意伤害罪了吗

暴力伤害
2019-07-07 05:50: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打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的:
    一、故意伤害,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案是公诉案件,如果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或者有人举报的,就由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无权决定是否刑事立案侦查,也无权决定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二、被害人谅解的,这只是一个量刑情节,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侦查的,而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当然,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法院来认定。
  •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 首先,要明确辩护的方向,是作有罪还是无罪辩护。如果是做无罪辩护,要了解指控的罪名是否正确,如是否故意还是过失、是否是轻伤以上、该行为是否被告所为,被告是否是完全或者限制责任能力(14-16的故意伤害要重伤以上才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有阻断犯罪的事由(正当防卫、意外事件);如果是做罪轻辩护,首先看有没有自首、立功情节,看是主犯还是从犯,看被告是否未成年人(如果年龄很近14岁,可以提年龄可能存在偏差的可能性)。
    然后是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一般来说受害人过错可以考虑从轻,例如被告是否是受到挑衅,谁先动手,是否受挑衅后激情犯罪(有预谋的相对恶劣)。如果是家庭邻里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也可以酌情从轻。
    还有,造成的犯罪后果如何。最后是悔罪的态度和被告的个人情况,如坦白交待犯罪事实,主动赔偿受害人,被告是否初犯,家庭环境(被告受到父母离异、家庭暴力侵害,生活压力,没有文化 ,上有老母,下有孩子要养等等——感情牌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