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老婆被混混纠缠砍伤了对方,而成故意伤害罪,被关在看守所。嫌疑人没有前科。对方也愿意合解,请问可以放人吗?

刑事辩护
2018-08-12 10:1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在看守所,按刑事诉讼程序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四日以内。更关键的是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没有口供,只要有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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