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轻伤)下达批捕通知书了,现在材料被打回公安,这个时候是 属于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呀?现在和对方达成赔偿协议,对方不在追究责任,公安能否撤案放人?

刑事辩护
2018-08-11 23:4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申请范本
    自诉人
    被告人
    诉讼请求:
    1.请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请依法追究共同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自诉人各项赔偿金xx元。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说,具状人认为:被告人已触犯刑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自诉人遭受莫大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被告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自诉人除依法诉于法院,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外,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依法承担如下赔偿责任:
    1.医药费计xxxx元,有医院收据x张为证。
    2.误工费xxx元。
    3.财产损失费xxxx元。
    4.营养费xxxx元(包括后期调养费和护理费)。
    5.交通费xxxx元。
    各项合计共xxx元,恳请xxx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自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 故意伤害轻伤,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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