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登记,但是户口本没有丢失,我能开户籍证明?想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登记,但是户口本没有丢失,我能开户籍证明吗?

2019-06-07 10:0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户籍管理法,你是可以改名字的。
      首先告诉你是可以更改的,你的户口在哪里就到哪里的户籍部门去改,具体的步骤是这样的: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22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6: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不用担心的,因为新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的,你以前使用过的名字上面有记载的,你更名期间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是要存档保管的,放心好了,不会给以后带来任何麻烦)说出你改动的理由,然后就可以改了,如果不改,你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派出所)给你一个答复,明确的不改名字的理由文书,否则就是不作为。
  • 财产的分配和遗产的继承与户口都没有关系。即使在一个户口之内,只要双方没有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不会涉及财产分配和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共有时需要分配的,以夫妻关系或者家庭关系为法律基础,不考虑户口问题。
    在遗产继承人,除遗嘱继承外,只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才有继承权,也不考虑户口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户口本及身份证丢失,应当先补办户口本,再补办身份证。没户口本不能补身份证。补办身份证,必须用户口本,而且必须是原件。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开户籍证明的所具备的条件:一是集体户口;二是家庭户的户口本丢失且未补办好;三其他单位要求出具的,如购房、结婚、贷款等事由。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