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村该拆迁了,女儿出嫁了户口没迁出去,我在村里给她一位房子宅基,宅基证上是她的名字我女儿能得到政府的分房吗证上是她的名字请问我女儿能得到政府的分房吗?我们村该拆迁了,女儿出嫁了户口没迁出去,我在村里给她一位房子宅基,宅基证上是她的名字请问我女儿能得到政府的分房吗?

2019-06-04 09:4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子拆迁多一个户口不会多一套房。按拆迁面积补偿,和户口无关。
      
    1、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拆迁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只与房屋建筑面积有关。但临时安置费、奖励、补助、搬迁补助费等,与几个房产证有关,也与几个户口本无关。
      
    2、如属集体土地拆迁改造,国家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政策规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 1.夫妻结婚户口没迁移到男方家,离婚后对财产无影响。
    2.仍然按照一般离婚财产分割程序走。
    即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不会牵连到户口本上人的银行卡,会依法追究借款人和担保人责任。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影响自己配偶及直系亲属的经济活动,即个人无法再申请贷款,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无法再申请贷款。
    贷款人没有偿还能力,应该主动联系银行进行协商,宽限还款时间或者办理分期归还的手续流程。
    贷款还不上,银行会采取的措施:
    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
    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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