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因为对方作假轻伤被拘留14天,复议后变为轻微伤后取保候审出来了,按道理对方是轻微伤我是没有刑事责任的,怎么取保候审呢,我的取保候审能取消吗,还有鉴定所作假我能追究鉴定所责任吗,以什么渠道追究呢

刑事辩护
2019-01-14 05:2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致轻伤则涉嫌故意伤害罪,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拘留申请复议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如果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五天的决定,可以立即要求上级公安机关复议,交纳保证金,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复议的最长时间为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二个月内。
      对复议不服的,还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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