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了一家店。 租赁期间是五年,房租一年一次,次年不想办。 想解除合同,想和房东商量,房东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20-08-04 22:1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期交纳房租是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为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每延期一日按一定数额收取违约罚金;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同时按照上述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
      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等为由,拖欠、拒付租金;在出现这类情况时,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及时协商解决,达成由承租人以租金支付修缮费用,同时承租人免交一定租金的协议。
    否则,出租人有权依照有关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 我好,房东应该归还你的物品。如果对方拒不归还,可向法院起诉。
  • 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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