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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欠我的钱,打电话让我去拿钱,去后事情说僵,我气急拿茶碗丢了过去,她找在厂的工人十多个打我致伤,至今不能下地干活,张家人找派出所找到我妻把事私了了,赔偿了我1000元人民币。近日我感到伤势不见好,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想再次要求赔偿,请问我该怎么做?派出所在处理这件事时,没见我本人,没有具体勘察我的实际伤情,单凭张家一面之词,私自了事,是否合理,我妻不懂法律跟其私了,我现在是否有权翻案,在整个事件中,派出所是否有取证不全,?包疲他方的嫌疑?

民事相关
2009-04-25 15: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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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