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连的一位咨询者。09年3月我母亲因为蛇盘疮入住大连铁路医院,住院时,经化验一切指标均正常,可我母亲出院后,就表现出糖尿病的症状,经该医院诊断,为二型糖尿病。我母亲身体一向很好,身体素质也非常不错,也没有家庭病史,后来才知道,为母亲所打的药中含有一种能使血糖升高的激素,我想知道。这是否能构成医疗事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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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来是学医的,我认为糖尿病是一种内分泌性疾病,不是因为打药中含有激素导致的。如果打药含激素也是临时的血糖升高,与糖尿病有着本质的不同。我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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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可能构成,你要去卫生管理部门去做下鉴定,确定是不是这个原因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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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当地卫生局下设的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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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医疗事故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很多药物都能一过性的导致血糖升高,但这和二型糖尿病的发病机理是没什么直接联系的。请不懂医学的非专业律师不要误导。建议看内分泌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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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与否要经过鉴定才可认定。当然,在此之前可以向法医、或者有医学背景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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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得需要走医疗世故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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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医学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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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要求医院做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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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相关的鉴定,你可以先持病历到医疗部门咨询铁路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用药是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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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