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于2008年9月中旬的一天乘坐公交车,由于车辆急刹车,导致我妈妈右手手腕骨裂,到现在也未完全恢复好。请问,我妈妈能得到哪些赔偿?标准怎样定? 注:我妈妈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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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交公司协商解决,如果能够协商一致赔偿数额最好,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构成伤残的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具体标准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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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等级,那就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具体赔偿数额要看鉴定的结果确定。还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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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报案,要求交警委托伤残鉴定,如果没有报案可以到法院后再鉴定。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补助,精神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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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食宿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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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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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客运合同,可要求客运公司赔偿。要进行伤残及三期鉴定,就能全面计算出赔偿内容,可先提起诉讼再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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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食宿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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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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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伤情进行鉴定,然后起诉公交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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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一般需要公安局或法院出具委托书,你可以要求公安局出具委托书,进行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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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