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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女在深圳工作,过年的时候她男朋友从陕西过深圳看她并和她一起在深圳过年。因为单租一个月的房子不好找,刚好侄女一个同事过年回家,就把空闲的房子给侄女来用,也没有收租金。本来她也是一片好心,但是后来就发生了煤气中毒这样的事情,我妹妹妹夫在家伤心的不行。 房子是侄女的同事借给我侄女的,但房子是侄女同事的男朋友租的,热水器也是侄女同事的男朋友装的,可是他们还没有结婚。公安局跟我们说是意外,侄女的单位捐了快3万块钱的款,还有一些社保。房东说要私了,却只肯给2、3万块钱。侄女的同事也说出来打工没有什么钱,只肯给1万块钱。 我就想问问各位律师,难道死了人他们就没有责任吗,给这么一点点钱就想算了,这可是两条人命啊! 现在我妹夫准备起诉房东和侄女的同事,请问这个官司我们赢的几率有多大?按照深圳工作的标准可以索赔多少(侄女的男朋友还在读大学),有几十万没有?房东和侄女的同事、她男朋友各占多少责任,最多可以找他们索赔多少? 还有,在深圳找一个好点的律师打这个官司要花多少钱,律师怎么收费的?深圳有什么好的律师事务所?

民事相关
2009-03-04 23:28: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