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个朋友合开一家装修公司,由于有一个人在开公司期间,什么工作也不作,也不管公司,把自己放在经理的位置却什么也不做,公司经营一年其间为公司间接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我和另一个朋友今年不想与他继续合作下去了想和他拆伙,现在清算完公司的账目后,把公司现在物品折旧给他算出二万多元钱,但是他不承认,非要当初投资那些钱,我们讲理他不听,现在事情就卡在这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如果上法院,是不是需要漫长的时间和大量的金钱才能解决啊?有没有快速点的方法呢?假如打官司的话,是不是败诉的一方要负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