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为我出资开了一家公司,在注册后我们签了协议,一是说明这部分资金中有30万交给我来运作公司,其余钱在公司注册完成后打到他的账户。后来因为合作的原因又买了一辆车,前后他一共花了100万。而我虽然没有出钱,但公司一直是我来运作,付出了相当多的辛苦和努力,而且我们全家人也一起帮忙,现在因为我们实在无法相处,他做出了散伙的打算,让我先期将剩下的钱还给他,而且做了个合作协议,是为了给税务看的,公司现在正是关键时刻,没有资金的支持不行,我该怎么办?也不值得之后他还会向我要什么。大家帮帮忙!
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法人代表是我,不是他!因为他当初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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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他不能抽走资金,否则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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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前来我所具体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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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也就意味着你在公司破产后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你不应将他的钱还给他,有合作协议他也无法将你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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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清算注销公司,注意法律风险的控制,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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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