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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为结婚,我的父母给我买了一套平房,花了三万四人民币,当时该村的房产证是集体房产证。所以说我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给我了但是土地使用证的名字还是卖家的,只是我买房子的时候我和卖房人签了一个书面协议,协议中说土地使用证归我所有,有证明人签字和村委会盖章。(补充一句:我的户口没在买放的村里。)现在听说该村要规划拆迁,卖方有要要回这个房子,说我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我的名字,我们签的协议在法律是无效的。

证券投资
2008-04-08 20:59: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