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
甲方 : 某公司
乙方 : 本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本合同期限为 2 年
二. 工作内容
1.
2.甲方可耕具工作需要及乙方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相应调整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
3.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五天),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变动乙方的休息日。
2.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量而自行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报酬。
4.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公休假和探亲,婚丧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
1.甲方按现行制度确定乙方月工资为800.00元。甲方将根据经营工作特点和经济效益确定分配形式和总水平。(另竞业禁止补偿金 100元,保密补偿金100元,共计 1000 元)。
2.甲方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及竞业补偿金,保密补偿金);
3.甲方将视经营情况,物价因素及乙方的工作能力与表现不定期调整工资。
4.
五.劳动保险
六.培训
七.劳动纪律,奖励和惩处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
九.违反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依法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2.
3.
4.本合同期间或终止后,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否则乙方应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该赔偿金额列法确定的,以10万元为准。
十.关于公司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条款
1.有关工作及经营活动中的方程,模型,设备和发明,工艺及汇编的资料,记录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报告,鉴定文件,产品图纸,技术档案)均为甲方所有,甲方的各项资料,情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营计划,进货渠道,原料构成,工艺流程,营销手段,管理细则,财务记录,合同,客户名单及其他贸易往来等资料)均属公司秘密,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及之后,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上述资料,情报,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资料,情报。
2.所有上述档案,记录,文件,图纸,设备以及其他类似的有关公司工作,经营,业务往来的资料,在未得到公司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出公司。
3.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工作中使用的图纸,资料向外企业人员提供(包括借阅,摘抄,描绘,复制等)。
4.乙方违反上述保密规定中某一项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并赔偿实际损失。在必要的情况下,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均应遵守上述条款,对此甲方给予乙方保密补偿金,该竞业补偿金分月与工资一同支付给乙方。
6.无论何种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后,乙方在离开甲方后2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及从事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对此,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补偿,该竞业补偿金分月与公司一同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应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该赔偿金无法确定的,以10万元为准。
下面附本人的近期工资单
基本底薪 : 800
学历加给 : 200
保密奖励 : 300
全勤奖励 : 300
车费补助 : 100
职级加给 : 200
职务加给 : 300
工龄奖励 : 50
工龄补助 : 150
表现奖 : 250
扣除 : 25
实发 : 26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