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铁路单位的一个副职,因涉嫌犯有经济案,于2004年12月22日被怀化铁路法院判缓行2年,另一副职被判免予刑事处罚,另一副职于2005年1月上班,我一直未上班,但单位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都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条例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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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涉案人员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没解除关系你就仍是单位的职工.在长沙市,根据市政府[2003]5号文件精神及政策,既使是刑满释放人员,也可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你的情况可来长面商,可由律师代书申请,要求单位安排工作.邓律师0731-486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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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