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因为买老人去世留下的房子,给其他三个弟兄一部分钱其他的2000年5月2日打欠条给他们每人各欠5000元,他们要求在欠条上写上“2001年春节前必须还上否则他们有权利搬进去住”我爸爸写欠条时他们拿着老人的户口本(上面还有我的户口)所以在欠条上写了“我的户口必须在2000.5.8-2000.5.15办为户主,否则有权拒付这一万五”。 后来的情况是我家条件不好,爸爸又动了一次开胸手术又下岗了,这些他们都知道。因为爸妈在外地他们也没怎么说欠钱的事因为我家实在有困难也还不起。再就是我的户口他们在5月30日才办好(户口本上写有日期)。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打算还钱了他们又不要了要求把房子卖了弟兄们分钱。(可能因为房子升值了他们心理不平衡了) 那个房子我也没住因为我现在在郊区工作把房子租出去了,他们很不愿意认为租着房子赚钱还不还给他们钱。最近经常晚上去骚扰威胁那个房客说房子不是我的是他们的,还拿欠条给房客看,说让人家几天内搬出去否则找人给他们搬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