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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限购我想用别人名字买房,怎么才能使房子最后是属于自己的,需要签订什么协议吗,使对方有一个约束?

房产纠纷
2020-10-24 16:56: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肯定是要签订一个借名买房协议的,但是即使这样也只能保证万一对方把房擅自卖了或被债权人拍卖抵债可以事后追究违约责任,不能完全避免房屋被处分的风险。
    追问:您好,那怎么才能避免房屋被处分的风险呢?或者说房屋处分之前就有相关追加协议呢?我看网上有说明说在签订协议时房屋如果被处分了就要把赔偿写进去,或者变相让对方写一个借条已达到相关约束问题。请问这样可以吗?
    解答:没办法。你说的这些和我说的签协议约定违约责任是一个意思,但是真出事了没多大用。你想,假如他在外面欠债被人把房卖了抵债,然后你把他告了要赔钱。他都没钱还债了哪来的钱赔给你?或者他自己把房卖了把房款转移了,自己名下就没可执行财产。
    所以这样最多就是给自己一个债权,但是能告赢不代表能执行。真出事了大概率还是没钱执行。
    这是借名买房固有风险,无法避免。纯粹看被借名一方的人品和债务情况。如果你和被借名人是近亲属很信任对方,对方也没什么债务,才可以考虑。
    追问:您好,刘律师。那我让借名买房的人给我写一个借条,假如房子价值300万,让他给我写一个300万的正式借条,说明他欠我钱了,即使他卖了还要还我的欠款呢,这样妥当吗?
    解答:你还是没明白。法院执行只能执行他名下的财产。他把房卖了把钱转到别人名下账户或者干脆现金藏起来就很难执行。
    问题在于执行,不在于审判。违约金和借款都是债权,在这个问题上没什么太大区别。
    还有假如他在外面有其他债务被其他债权人执行房屋,到时候是你只能和其他债权人一起来分这个房子。比如房子值300万,欠你300万,欠别人500万,那你最后就只能分得300/(300+500)*300=112.5万。
    你要是信不过对方我劝你还是别干这事儿。
  • 你好,双方签订书面的借名买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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