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是2019年4月到期,但是公司忘记和我续签合同,直到2020年9月要求我补签。 请问这个按照劳动法,1.公司需要支付我双倍工资么? 2. 双倍工资补偿是否有上限? 按照我的情况是17个月未签合同,是否应该补偿17个月双倍工资。 麻烦律师解答,感恩!

劳动纠纷
2023-01-18 00:53: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