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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给公司一笔款,到期偿还不了。现在公司约定可以转到其合作的一基金股权投资公司,签定一个定向投融资基金合同。合同内容是此公司负担保责任。请问是直接出借给公司保险还是转到基金合同那边比较有保障。

公司专长
2020-09-28 07:55: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小心被套路了。注意防控风险。
  • 借款方sad李开复卡戴珊反馈结法及
  • 你好,需要审核你们的合同确定
  •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公司的动产如果要为个人提供担保,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经同意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不需要特别的公证。如果真的要公证,对合同书进行公证也可以;要对担保行为公证,只要到合同鉴定地的司法局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 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1. 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部分免责。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三)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四)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五)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六)保证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 要承担担保责任。分为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建议签订担保合同时,务必想清楚自己想承担的到底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责任保证,因为两者的保证责任相差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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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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