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律师,我妈74岁,左外踝骨折,椎体压缩致原椎体高度之五分之四之三分之二这样事故能算几级伤残

劳动纠纷
2020-10-27 23:27: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各类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 你妈妈是什么原因受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