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暑假在工厂打工,说的是25号离职,我也干完25号那一天的班了,厂里面的组长也说我们的离职手续已经办好了,26号就可以走了,26号我走后,中介却说要签字什么的,我也没有理睬,发工资后却扣了我500元的自离费,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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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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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啊不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标准,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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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薪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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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